大西北网11月26日讯 11月25,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据了解,截止2013年,全省城镇化率已达到40.13%,但城镇化水平仍然较低。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我省将重点推行行政区划调整,启动基础条件好的试点县改市、改区和撤乡设镇工作。
据统计,2013年全省城镇化率已达到40.13%,但城镇化水平仍然较低,比全国平均水平53.73%落后了13.6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排名也比较靠后,而且城市数量少、规模小,结构不合理,城镇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城镇产业基础和产业发展落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仍很突出,要素聚集和综合承载能力比较薄弱,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
此外,据调查,尽管我省作为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但从上世纪90年代出现的快速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使得我省城镇风貌不断转换,并在风格上趋于一致,“千城一面”的现象日益突出。
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我省将结合新型城镇建设进一步推进城市景观风貌建设,塑造城市独特的性格,将充分发挥省内丰富的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优势,深入实施特色城镇化战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突出城市风貌和特色,加快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今后一个时期,将把城镇特色风貌塑造作为甘肃特色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以编制和实施城镇风貌特色规划为基础,遵循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努力建设有文化传承,延续文化脉络,有历史记忆、地域风貌、民族特点和时代特征的美丽城镇与乡村。
今后,为加快推进城镇化试点项目建设,按照“非禁即准、一视同仁、竞争择优、合理回报”的原则,进一步消除行政管制、行业垄断、市场准入和政策壁垒,引导和支持省内外民间投资进入试点地区城镇化建设领域。优先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老旧基础设施和各类地下管网的建设、改造。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提高设施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通过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充分利用间接融资、积极引进民间资本等方式,拓宽城市基础设施资金来源渠道。
此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着眼于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以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聚集功能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和城镇化综合配套改革研究,努力破解制约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教育、人社、卫生、民政、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和行业改革的安排,集中在试点县、镇范围内进行专项试点,力争早作突破、早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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