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案件,市委领导要求无罪也要弄成起诉。8年前检察官孟宪君从了。8年后,他选择了到最高检去自我举报。11月20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了这起8年前的案件。孟宪君说:“小孩从网上发现这个事,问我,我说我得罪市领导了,他们担心,劝我晚上少出去。”
孟宪君家人的担心,绝非多余,自他选择到最高检去自我举报之后,便遭遇了很多麻烦。所谓的“受到某种报复或威胁”,并不夸张。好在孟宪君干净而磊落,如果稍有不检点或许早就被人抓住把柄,“出师未捷身先死”了。孟宪君家人的忧惧,或许还与他们对现实的清醒感知有关,举报人被凶残报复并不罕见。
孟宪君不是堂·吉诃德,只是一个尚存良知、爱惜声名的退休检察官,所求并不多——纠错而已;所纠的错亦不关涉人命;最关键的是,他之所图本是本分,却近乎卑微。即便如此,仍走得艰难,甚至伴随着种种不可预知的凶险,不免令人感慨系之。
如何纾解孟宪君家人的忧愁和恐惧?一方面,应有更多的正义力量集结起来,声援他。另一方面,孟宪君及其家人应受到保护。前不久最高检印发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首次明确举报人享有的具体权利,包括申请回避、查询结果、申诉复议、请求保护、获得奖励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孟宪君虽是退休检察官,但他本质上仍是举报人,他有权利请求保护。
最关键的是,除了公正再审之外,更应该调查当初是谁以权压法的?孟宪君称:“当时我们院里领导就说是我们市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具体是谁,像我们这类最基层的办案人员接触不到市委领导,也不熟悉。”由于真相尚未完全浮出水面,尚不能武断认定某人,但可确信有领导干涉了,若认真彻查,不难水落石出。一旦查实,也不只是收手就算完事。
别让举报变成一件高风险的事情,别让躲在暗角的丑陋得逞,如果举报人被报复,痛苦的不只是举报人,还有法律、正义和道义,甚至会挤压、摧毁通行于我们社会的正常价值观。早在1989年,美国国会就颁布了保护政府内部举报人的专门立法——《吹口哨人保护法》,所谓“吹口哨人”(Whistleblower),即“举报人”,该法旨在强化对联邦工作人员权利的保护,以制止打击报复和消除政府内部的违法犯罪及不当行为。同样的逻辑是,孟宪君,身为检察官,作为司法机关人员,他们对司法机关内部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应该鼓励,更应该奖励。近年来,一些体制内的官员基于正义或其他因素,奋而举报,他们确实需要保障。为此,我们也需要一部《吹口哨人保护法》,起码可借鉴其精神和措施,为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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