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年初一场突击行动,办案人员在深圳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办公室当场查获贿金108万元,多个信封注明分账“清单”。走私分子当街装车,旁若无人,在沙头角中英街已成“公开的秘密”;部分关员明码标价,放纵走私,“守门人”沦落为“放水人”,深圳海关监察部门却表示“毫不知情”。
深圳沙头角海关明码标价、坐地分赃的事情曝光之后,监管部门的表情显得生动而耐人寻味,先是对关员参与走私“毫不知情”,直至旅检四科被一窝端后才“恍然大悟”。而无论是“毫不知情”,还是“恍然大悟”,均表露出一派满脸无辜、甚或天真未凿之萌态,果真如此吗?
旅检四科集体沦陷,并非临时起意,而是有着“周密”设计、“科学”管理乃至“严明”纪律的。从报道中可知,他们不仅明码标价,收取统一的“好处费”,还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分工负责,并将工作人员与走私分子分组管理,一一对应,以避免利益冲突。而“走私清单”乃至“定期结账”制度的建立,也规范了双方的“权责”,有板有眼。
将原本应该施之于正道的管理智慧,用于纳贿贪腐,一方面暴露了这些海关人员腐败行为的泛滥与嚣张,其内外勾结的腐败链条也日益紧凑与隐秘;另一方面,也验证了监管查处的难度。在一组相对闭合的腐败合作关系中,监管部门的“后知后觉”并非特例。
不过,尽管如此,也并不意味着监管就可以“毫不知情”,至于“恍然大悟”云云,更不免是个笑话。
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的集体贪腐再严密、再隐蔽,也不过是在其内部以及与走私分子之间存在的默契,不可能完全遮蔽社会公众的观感。小轿车也好、商务车也罢,也不可能做到隐而不彰。这一点,从走私分子当街高调装车的张扬即可见一斑。事实上,沙头角走私之猖獗,使得当地社区居民“看不过去”,不断反映,而举报往往石沉大海。不知道监管部门有没有接到举报,又是如何处置的?
再说了,集体贪腐即便分工再明确、管理再“科学”,依然是建立在利益之上松散、暂时的聚合,稍有风吹草动,抑或出现分赃不均、权属不清等情形,立马就会支离破碎,不可能长期铁板一块,更不可能真正成为一个严密的小圈子。作为系统内部的监管机构,不大可能听不到一点风声、“毫不知情”。
其实,监管部门的“毫不知情”很可能属于一种“选择性失聪”,即不去知情、不愿知情,或者不能知情。新华社的报道称,很多民众“举报往往石沉大海,举报电话则成通风报信工具”。那么,有必要追问一下,究竟是谁在不闻不问,又是谁在“通风报信”?继旅检四科集体沦陷之后,会不会存在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乃至违法违规情形?
另据报道,受贿35万元的沙头角海关原关长吴文奎,即收受了旅检四科负责人郑某某的21万元贿赂。这样冰冷的事实一再提醒人们,海关窝案暴露出来的失序有多严重,则监管可能存在的失序就有多严重。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