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卖“高玉伦T恤”透着低俗油滑

时间:2014-09-15 11:47来源:新京报 作者: 徐明轩 点击: 载入中...

    如果说之前“柯震东同款囚服”,还涉及娱乐元素,这次“高玉伦同款”,用“追求自由”来形容杀警越狱的逃犯,则明显有违公序良俗,拿这个做噱头进行广告营销也有悖商业道德。

哈尔滨延寿县杀警越狱的三名逃犯中的最后一人高玉伦,终于在9月11日被抓捕,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而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淘宝网上居然有网店售卖起了“高玉伦同款T恤”,也就是高玉伦被捕时身穿的草绿色T恤,店家甚至打出了“追求自由,回归山野!!钻几天玉米地不起球!”的广告词。

我们似乎进入了一个“娱乐至死”的时代,一切都可以成为娱乐,一切都可转成娱乐业的GDP。他人的悲剧、法制的被践踏,都可以转化为娱乐被消费。在“高玉伦同款,全球震撼首发”的营销戏谑中,在这则广告的病毒式转发中,我们忘记了高玉伦曾凶残地用刀杀邻居、扼杀狱警、疯狂越狱,我们忘了遇害者的家属还在悲痛中,以及数以千计的警察为围捕付出的艰辛。当一切成为娱乐,消解了权威话语的严肃之后,语调却不可救药地沦为低俗油滑。

如果说之前的“柯震东同款囚服”,还涉及明星等娱乐元素,那么这次“高玉伦同款”,甚至用“追求自由”来形容一个杀警越狱的逃犯,则是明显有违公序良俗,拿这个做噱头进行广告营销也有悖商业伦理道德。

那么该怎么办?在之前“柯震东同款囚服”事件中,有律师认为这种行为涉嫌违法,属“仿冒了国家法治机关的专管专用产品”;有人也认为这违反了《广告法》,属于违反社会公德。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广告法》修订草案中,将原来法律中较为抽象的、容易被执法机关扩张解释的“广告应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删去,改为更为具体的禁止性规定,比如,不得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这就给了广告创意更大的自由,减少了政府行政干预的空间,释放了市场活力。

所以,在行政审批松绑之后,下面就有一个市场自律、市场主体的道德自律的问题。其实,对于这次“高玉伦同款”的噱头,消费者自己就可以拿出态度,不购买、不传播,或者向网站的管理者举报。这种恶意的践踏底线、挑战公序良俗的广告没有市场,下回自然没人会去效尤。

娱乐至死的“逃犯同款T恤”,不必回到“政府要好好管一管”的老路上,靠消费者的道德自律也能管好。要相信市场的力量,相信消费者的基本价值观。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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