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在饱受争议中前进

时间:2014-09-12 11:17来源:人民网 作者:申梁宇 点击: 载入中...

     近日,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成功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了尽快解决王老太的养老问题,承办法官便提出了“以房养老”的方案,即将门面房出售,所得房款供王老太养老。在得到王老太的同意后,又征求三子女的意愿,三子女一致表示愿意放弃该房产的继承权,卖掉房屋给老人养老,安度晚年。(9月10日 光明网)

  “以房养老”一直饱受社会各界争议,但也一直没有停下不断前进不断完善的脚步,虽然整体社会反映还是比较冷淡,但我们至少看到已经有个别人开始尝试这项政策了。

  中国是一个传统观念非常浓重的国家,很多地区甚至都有祖传很多代的老宅、祖宅,在“养儿防老”的观念下,老人给孩子留房产,孩子为老人养老,是中国两代人之间建立在亲情上的特殊利益关系,房产上写着老人的名字,但房子肯定要留给孩子的,如果老人“以房养老”,在孩子眼里可能太不近人情了,老人就有可能难以获得儿女的情感关怀。另外,房产是否是老年人独立自有,儿女对“以房养老”的意见是否存在分歧,也会影响该项政策的推进。

  现有产品设计不合理,也让老年人顾虑重重。现在贷款期限只有10年,可10年之后呢?很可能造成的后果就是人老了,贷款花完了,房子也归银行了。而留有30天的犹豫期更是可有可无,以房养老政策不同于买普通商品,短短的30天对于普通商品而言可以体会到很多东西,而对于以房养老这项漫长的养老工程而言,难免显得有些“时光太匆匆”的感觉。

  而且,不少老人对“以房养老”机构不信任,我国市场上还缺少成熟、专业化的商业机构来开展这一业务,客户对相关机构缺乏信任,加之,房产在中国的价值太高,很多人穷其一生只买了一处房子,怎么敢轻易把房产抵押出去?国内房价波动和物价指数的影响也加大了实行难度。

  但是,现在的社会正步入“421”的家庭结构,老年人所占的比例逐渐加大,这时就需要从社会上的金融机构寻求帮助,以便将不动产变为现金,满足养老需求。以房养老政策的正式落地,确实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问题和盘活已有房屋资源都有积极意义。

  每一项政策从设想到落地,从落地到普及,都需要面对社会各界的褒贬,群众的满意,是政策继续落实的动力,群众的不满意,也说明这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笔者认为,只要是逐步健全我国的服务制度的行为,哪怕是不成熟的探索,我们也该给予鼓励和谅解。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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