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工信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廉政从政意识,狠刹节假日期间不正之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中共甘肃省纪委驻省工信委纪检组日前下发了“‘五一’重要时间节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通知,强调了今年“劳动节”期间,工信委系统的八项“严禁规定”。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自律,严禁“五一”前后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除值班或必要公务活动,节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封存;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形式滥发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和单位干部职工联欢活动;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收受礼金,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通话》指出,“五一”前后,是党内“四风”问题可能抬头的重要时间节点,也是各单位党委、纪委打好“四风”攻坚战的关键点。各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的监督责任,要组织专门力量,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从严执纪,增强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针对本单位“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原因,明确整改落实的思路和措施,做到早布置、早预防、早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遏制,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抬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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