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委印发智能工厂(数字车间)
专项奖励资金暂行管理办法
大西北网讯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兰州行动方案》,加快全市工业智能制造发展步伐,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3月20日,记者从市工信委获悉,根据《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企业创建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实施方案》和《兰州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工信委印发《智能工厂(数字车间)专项奖励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办法》中表示,本办法所指专项奖励资金是指市工信委从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用于创建智能工厂(数字车间)的专项奖励资金,按照规定实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奖励全市工业企业在智能化、数字化建设工作中达到《兰州市工业企业创建智能工厂(数字车间)评价体系》的企业。资金主要采取奖励方式支持,确定为智能工厂的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确定为数字车间的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