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23日讯,据甘肃日报报道,记者近日从省社保局获悉,今年,我省将在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人均年320元的基础上,研究适当提高居民个人缴费水平,探索建立分档缴费、差别待遇的机制,继续提高居民医保住院特别是在基层医院和三级以下医院住院报销水平。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我省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2615.44万人次,一年内合计新增41.02万人次纳入各项社会保险。今年,我省继续适当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工伤、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实现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平稳有效衔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全面推进居民大病保险,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在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居民个人缴费水平,并研究制定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保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医保市级统筹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研究建立全省统一的连续参保激励机制、待遇与缴费年限关联机制、最低缴费年限制度等。
今年我省将进一步稳定和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2014年,国家要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到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我省将积极制定办法和方案,选择试点县区,与国家同步实施。将以养老、医疗保险为主攻方向,全面完成所有符合条件的群体参加城乡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的基本信息登记,形成统一的基础数据库和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尽快实现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对适用人群社保信息的全覆盖。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