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要求,我省部分市县不同程度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截止2013年底,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区有13个县开展了此项工作,分别是:临夏县、和政县、永靖县、东乡县、积石山县、广河县、康乐县、清水县,成县、环县、庆城县、华池县、正宁县。统计数据显示,13个县共为1843所学校16940名教职工发放了生活补助,补助金额2985.7万元。各地补助标准不一,月生活补助在44—300元之间,最低的成县补助标准44元/月,最高的东乡县补助标准300元/月。
按照 “地方自主实施、省上奖补”和“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对已启动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13个县给予通报表彰,并根据各县补助教师人数和补助标准等因素给予奖补。
据了解,落实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有利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尚未启动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出台方案,开展工作,让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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