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提高全省环境空气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公信力,提升环境监测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准化水平,我省自2013年11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工作质量为重点的专项检查活动。为避免外部不良行政干预,此次专项检查采用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全省27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的建设、运行、维护、质量控制、数据审核和管理情况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目前全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已全部完成。
据了解,2013年11月5日至13日进行了第一批飞行检查,完成了对天水、金昌、张掖、酒泉、嘉峪关、武威、白银等7个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项检查工作;2014年3月4日至13日进行了第二批飞行检查,完成了对平凉、庆阳、定西、临夏、甘南、陇南等6个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飞行检查内容主要是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情况、运行和维护管理的规范性、仪器测试的准确性、数据的可靠性、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情况、档案的管理情况、数据真实性有效性情况、数据使用和监测信息发布情况、外部不良行政干预和应对情况等。飞行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向厅领导提交了专项检查报告,同时向各市、州环保局通报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针对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求各市、州要按照新修订的《甘肃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环境监测数据审核办法》,进一步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管理、将自动监测工作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尽快建立全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处理平台。对在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严重影响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的问题,按照2007年《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追究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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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