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春节将至,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连续查获2起醉酒驾驶案件,驾驶人均已触犯刑法,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兰州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莫饮酒,酒后不开车。
1月23日晚,安宁交警大队民警在百隆什字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甘H3424*的车辆驾驶员有酒驾嫌疑。民警立即用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进行呼气检测,检测仪显示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21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随后,执勤民警带领驾驶员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1月22日23时40分,兰州市城关区驾驶人刘某在朋友处饮酒后,驾驶甘AAH51*号灰色“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沿南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三角花园路段时,被东岗交警大队夜间执勤民警拦停检查。当时刘某满身、满嘴酒气,经呼气酒精检测后已达属醉驾标准,民警遂将其带医院进行抽取血样检测。结果刘某体内酒精含量345.0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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