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14岁少女自导绑架案 为报复母亲

时间:2013-12-31 10:28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宋芳科 高斌武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12月31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10天之内拿出30万元,拿不来就杀了乐乐(化名),切记不要报案!”女儿放学未归,静宁县妇女张某却从娘家弟弟的门缝里搜出绑匪留下的纸条。昨日记者从静宁县公安局获悉,这起看似凶险的绑架案竟是这名14岁女孩自导自演的恶作剧。
  
  12月7日下午5时许,静宁县公安局威戎派出所来了一名中年妇女张某,她报警称自己年仅14岁的女儿乐乐遭人绑架,劫匪勒索30万的赎金。言语间张某拿出一张纸条递给民警,证明自己的女儿确实被人绑架了。民警发现这张纸条上写着“10天之内拿出30万元,拿不来就杀了乐乐,切记不要报案!”张某说这张纸条是她在娘家弟弟的门缝里找到的。乐乐早上去上学,中午没有回家,她四处寻找不见乐乐踪影,不料乐乐舅舅家门缝里竟夹着乐乐遭绑架的纸条。她遵照绑匪上面写的没敢报案,可是苦寻一夜不见女儿踪影,她再也等不住了。由于案情重大,静宁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刑警大队民警破案,不过民警通过走访发现,张某一家和他人素无恩怨,女儿突遭绑架没有合理理由。
  
  为此警方详细询问张某,在案发前其女儿是否有异常。张某回忆12月6日她发现自己放在家里的140元钱不见了,由于家中再无外人她怀疑可能是乐乐把钱拿走了。可是面对她的询问,乐乐理直气壮不承认。她想给孩子惯下乱拿钱的毛病不好,拿自家的钱就拿了,要是拿了别人的可是偷。于是她便带着乐乐一起去学校,当着老师和学生的面再次质问乐乐是否拿钱,但是乐乐没有承认。当天中午乐乐就没回家,下午绑架的纸条便出现在乐乐舅舅家。张某的回忆让民警察觉得,这起绑架案件很有可能是孩子的报复行为。为此民警通过门缝里的绑票和乐乐的作业进行笔迹鉴定,结果显示字迹为同一人所为。于是警方决定加大周边的搜寻范围,查找乐乐的下落。12月7日晚10时,民警在威戎镇附近的村子将流浪的乐乐找到。
  
  面对民警询问,乐乐承认她并未遭遇绑架,而所谓的绑架案是她自己策划出来的,目的就是想报复母亲当着老师同学的面侮辱她。据静宁县公安局民警表示,乐乐离家后第一晚在桥洞下度过,第二天在村庄流浪,但是自尊心极强的她并未选择回家。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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