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贫困村扶贫工作考核不合格要问责

时间:2013-11-01 15:49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吴少华 点击: 载入中...
  贫困村农民人均收入低于5200元 相关领导将被问责
 
  大西北网11月1日讯 记者1日从兰州市政府办公厅获悉,为加快全市3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步伐,确保实现3年消除农村贫困,年内兰州市将对兰州市贫困村扶贫工作进行考核。其中,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200元以上列为考核标准首要指标,在收入水平达到5200元以上的基础上,其余指标再进行逐一考核,对当年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记者吴少华
 
  兰州市作为省会城市,在扶贫工作上要做到中心带动,率先发展。就此,为加快全市3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步伐,兰州市于近日下发了《兰州市贫困村扶贫工作考核标准及验收办法》(简称《办法》),对兰州市贫困村扶贫工作考核标准及验收办法进行了具体规定。在脱贫标准方面分别对收入水平、富民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事业。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200元以上,贫困发生率控制在8%以下;村有技术先进、生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能够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的产业。3.“两后生”技能培训全覆盖,户均掌握1-2门劳动技能和农业实用技术,从非农产业中获取的收入超过总收入的50%等硬指标。
 
  据悉,兰州市确定的贫困村整村脱贫步伐是确保实现3年消除农村贫困,到2016年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提前4年建成小康社会。就此,此次考核工作中,贫困村农民一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200元以上是硬指标,收入水平达不到5200元以上则为不合格,其余指标不再考核。在收入水平达到5200元以上的基础上,其余指标再进行逐一考核,对当年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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