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遇学校乱收费可拨8864863、12358投诉
大西北网10月22日讯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兰州市物价局决定,从10月15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家长遇学校乱收费可拨8864863、12358投诉。
本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范围是:2012年秋季开学以来,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兰州市物价局要求,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梳理近年来专项检查案件的举报案件的查处情况,系统分析本地教育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本地实际,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及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的行为;
2、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乱收费的行为;
3、国家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政策落实情况,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特别是评议公告目录以外教辅材料的行为;
4、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
5、高等学校扩大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以热门专业、学分制名义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对学生食堂服务实体未实行“零租赁”,继续收取管理等费用的;对应用型自考专业以报名费等名义乱收费的;
6、学校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
7、公办幼儿园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收费的;以捐资助学、赞助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入园挂钩费用的行为;
8、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9、各地在价格举报和近年来检查中发现的其它突出问题。
兰州市物价局提出,12月16日至12月31日,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对检查出的问题,依照法定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并督促被查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兰州市物价局要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在总结多年检查经验的基础上,明确目标要求,落实责任到人,集中力量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与纠风、教育、财政、审计、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于屡查屡犯的学校,不仅要实施经济制裁,还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兰州市物价局还提出,专项检查中,兰州市检查局和各县区物价局要结合专项检查,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进一步做好教育收费检查和完善教育收费政策的建议。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