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村,有一半都是我的娃。”在三门峡市西南方,距离市区90公里左右的一个小村里,村支书张大万(化名)笑嘻嘻地对市里来的驻村工作队员说。本村的青壮劳力都外出打工去了,他们的留守妻子竟然成为张支书的猎艳对象。(2013年9月2日人民网)
由于村干部与国家公务员管理有区别,除村支书由党员选举产生,其他村干部由村民选举产生,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支撑,村级事务本由村民自治,但村民法律意识和自治意识及能力水平所限,造成部分农村的村干部就像“土皇帝”一样,村干部权力滥用现象日益凸显,有的作风霸道,恃强欺弱,滥施淫威,让群众不敢出声,有的滥用职权,独断专行,对村级事务进行暗箱操作,中饱私囊,小小村官也可翻云覆雨,只手遮天,干部手中的权力一旦能够成为了他们牟取利益的手段,掌权者就会竭力乱干,农村成为了滋生腐败的沃土。特别是近几年国家搞新农村建设,大量资金投入农村,投资修路、修水、修电、土地平整、村庄合并,城乡一体化建设,以及救济、扶贫、“万名干部进农家”、“农家书屋”等,投资项目越来越多,加上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极不规范,村会计科目随意设置,记账方法不统一,账账不符、账款不符、有账无证、有证无账现象较为普遍”,造成了少数不法村官上下其手贪污腐败的机会。
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村干部的腐败,离不开从项目中捞钱,加上村干部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有了钱就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思想腐败的村干部给留守在农村的孤老妇孺本来就贫穷难熬的生活雪上加霜,而且腐败村官多搞家长制,独断专行,“只要他不想让人监督,是无人敢监督的。农村监委会、基层群众的监督形同虚设、苍白无力”,脱疆的权力必然澎涨无边的欲望,所以,村官炼就了无人敢管的色胆,以致村支书敢大胆说“这个村,有一半都是我的娃。”一半的村留守妇女都成了他的猎艳对象,不能不说是村干部管理的悲哀。
“村社干部腐败,主要原因是缺少监督和制度约束。”村干部不是公职人员,仅仅是“自治委员会”的成员,那些用来约束官员的法规政策,一般不适用于村官。权力的无限性与监督的缺失,使得村官成为法制制衡的空白地带。如何遏制“村官腐败”的泛滥,为农村的“管理民主”铺平道路,民众希望有关部门制定一份村官“权力清单”,给权力划定一个不可逾越的界线,依靠法规和制度管理村级事务、预防腐败,真正实施管理民主,用制度给村官带上预防腐败的紧箍咒,筑上关住权力的牢笼。(张雨)
http://news.cnwest.com/content/2013-09/04/content_99909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