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上扶持 制度上保障 精神上鼓励 经济上帮助
安宁区“弱困有扶助”民生行动再发力
大西北网8月27日讯 作为“党建引领十有民生”行动的一项内容,日前,安宁区出台《安宁区大力开展“弱困有扶助”民生行动实施方案》,力争通过2年多的努力,通过政策上扶持、制度上保障、精神上鼓励、经济上帮助等,到2015年使全区弱困群众生活得到极大改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并不断提高其质量,努力让广大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最大“红利”,并将此项工作确定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之一。(记者 张小燕)
据介绍,“弱困救助”是一项最直接的民心工程。眼下安宁区大力开展的 “弱困有扶助”民生行动体现的是单项突破转向体系建设,救助内容从单一性的生活救助走向多样化的综合救助,日益彰显对困难群众的人文关怀、人格尊重,使救助工作实现人性化;救助形式从临时性传统救助转向经常性制度化救助,管理模式从静态粗放式走向动态精细化,操作管理日益规范、严格,使救助工作实现科学化;城乡困难群众日渐享受到同样的待遇、平等的关爱和公平的扶助,在救助工作上实现均等化。这些新举措、新办法开启了安宁传统社会救济向现代社会救助发展的新篇章。
据悉,弱困群众大多为孤残或因病造成生活极度困难的人群,为此,安宁区出台《安宁区大力开展“弱困有扶助”民生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严格落实保障制度,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健全和完善群众司法救助体系,加强就业服务等全方位做到“弱困有扶助”。
在具体的实践中,安宁区按照抓点带面、整体推进和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系点等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全面推行资助参合参险、医疗机构减免、日常救助、大病救助、慈善援助相结合的多层次救助模式。首先在深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大贫困残疾人的保障覆盖面和政策受益面,对重度残疾、老残一体、一户多残以及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照顾、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残疾人低保金在现行的基础上提高10%——20%,并加强对残障群体用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其社会保障待遇。与此同时,安宁区还将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标准,救助比例在现行基础上提高到50%——70%,并降低残疾人入院和门诊自费标准,取消报销最高限额,在现行基础上提高报销标准15%——20%。对持有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住院统筹费用报销标准比例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
不仅如此,安宁区在积极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加快推进安宁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验收入住的同时,还将健全街头主动救助“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进行救助,并将“爱心超市”帮扶平台实体化,力争年均募集资金30万元用于救助,到2015年,确保每一个帮扶困难家庭都能缓解或摆脱暂时困难。
“救助不能只停留在简单的生活补助、资金救助等层面上。救助,应该是多元的,作为弱困人群来说还有诸如法律和就业等更多的期盼和需求。”安宁区“弱困有扶助”民生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工作人员说道。
为此,安宁区为“弱困有扶助”民生行动注入新的内涵,那就是在司法和就业领域里的新举措:建立健全弱困群众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现有1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续建5个辖区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59个社区工作点,建成“12348”法律援助服务专线,构建法律援助“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服务圈,引导弱困群众依法妥善解决利益诉求。同时,通过为弱困群众提供免费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以分散按比例就业、福利企业集中就业、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谋就业以及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等多种形式,以此达到帮助弱困群众实现就业的目的。
据介绍,为了有效保障“弱困有扶助”民生行动的顺利进行,安宁区还将此项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按照群众认同、科学评价等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对责任心不强、处理问题拖沓、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效能问责。
据此打量安宁,“弱困有扶助”民生行动再发力,弱困群众的期盼和需求,不日将会得到多方面的实现和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