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8月26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平天高速公路庄浪(韩店)至张家川至天水(社棠)连接线二级公路(以下简称庄天收费公路),陇西文峰镇至漳县殪虎桥段二级公路中山、佛梁隧道(以下简称文殪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试行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的批复。新的收费标准自正式通车之日起试行,试行2年。
庄天收费公路全程设立张家川收费站和红堡收费站。文殪收费公路全程设立木林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按核定载重吨位采取过站收费。客车按出厂时核定座位,每10个座位折合1吨计收;拖拉机按12马力折合1吨计收。不足1吨按1吨计收,超过1吨吨位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计;收费金额以元为单位,不足1元,按四舍五入进位至元。
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小车(含各种小卧车、越野车、吉普车、单排微型车)每通过一站收取8元;大车每通过一站每吨收取6元;摩托车每通过一站每车收取2元;拖拉机每通过一站每吨收取2元。
对于沿线频繁过往的车辆按自愿原则按月交纳通行费。月票标准为:汽车每吨每月150元,摩托车每车每月30元,拖拉机每吨每月50元。
对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包括农用三轮车),在农忙期间过往的,车辆通行费应优惠减免政策。凡行驶收费公路的超载超限车辆,按相关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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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