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3月24日,记者了解到,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日前正式批复国道212线韩家河至水泉二级公路车辆通行费正式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韩水收费公路全程设1个收费站(中铺收费站)。韩水收费公路收费还贷期暂定为8年,即2016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1日。
具体收费标准为7座(含)以下客车,每通过一站收取6元;8座(含)以上客车和各类货运车辆,每通过一站每吨收取5元;摩托车每通过一站每车收取2元;拖拉机每通过一站每吨收取2元。对于沿线频繁过往韩水收费公路的车辆按自愿原则可按月交纳通行费,月票标准为客货车辆每吨每月120元,摩托车每车每月30元,拖拉机每吨每月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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