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兰州市房管局决定,2013年度城市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资格将延长至8月30日,符合条件的家庭赶快行动,以免再次错失良机。
兰州市2013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工作于8月16日开始,原计划于8月21日结束,期限为一周时间。但在办理过程中,许多符合条件的家庭因种种原因,未来得及办理相应手续,因而无法申请购买资格。针对这一情况,应部分市民要求,市房管局研究决定,将原定于的申请时间延长至8月30日,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购申请。
此次经适房申购范围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和安宁区,申请人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申购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常住户口,申请家庭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5万元。申购家庭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籍证明、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兰州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源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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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