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宾馆摔伤获赔 消协建议增设安全员

时间:2013-08-14 21:35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唐华伟 刘振源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8月14日讯  从庆阳市来兰办事的贺女士入住宾馆,不慎在客房摔伤左手手腕骨折,因为后续治疗、交通、陪护等费用与商家发生纠纷。昨日,该起投诉在城关消协多次调解下,商家赔偿贺女士3500元及8天住宿费。
  
  “经过医院拍片、接骨等治疗后,医院建议贺女士休养,并做后续治疗,期间花费800余元。然而,消费者就后续治疗、检查、拍片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赔偿问题与商家发生纠纷,商家同意只赔偿1000元。”城关消协负责人介绍,在接到投诉后,消协及时了解并核实情况后,与宾馆负责人进行协调。
  
  根据《消法》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四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等规定,最终商家同意为消费者贺女士一次性支付后续治疗及交通、护理、营养等费用3500元,前期已花销的治疗费800元由商家承担,另外,贺女士一家三口8天住宿费也由宾馆承担。
  
  城关消协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消费者在商场、宾馆、饭店、超市等场所消费时发生意外的投诉事件呈明显上升趋势,其中多数事件双方只要稍作注意,损失大可避免。
  
  为此,城关区消协发布特别提醒消费者:老人到商场或超市购物,一定要有家人陪同,特别是乘坐自动扶梯时,要加倍小心,防止摔伤。在购物消费场所登乘自动扶梯时,应注意双脚离开梯级边缘,站在梯级踏板黄色警示边框内,不要踩在2个梯级的交界处,以免梯级运行至倾斜段时因前后梯级的高差而摔倒。同时,提醒超市、宾馆要多设一些安全温馨的提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并建议企业多增设一些导购安全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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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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