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群众自发文艺团队建设机制”榜上有名
大西北网8月5日讯 近日,国家文化部对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验收结果进行正式公示, 兰州市“群众自发文艺团队建设机制”项目以优异的成绩圆满通过验收,并获得了“良好等次”的好评。
2011年,文化部与财政部实施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要求在“十二五”期间,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在全国东、中、西部创建一批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据了解,兰州市接到创建通知后立即按有关要求完成了各种文案的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规范的申报。2011年5月,文化部、财政部批准同意产生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我市“群众自发文艺团队建设机制”项目位列其中。随后,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和部署,第一时间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出长期规划,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相继制定、出台了《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群众自发文艺团队建设机制的意见》、《兰州市群众自发文艺团队项目建设规划》、《兰州市群众自发文艺团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划和办法,从创建规划、组织领导、资金保障、经费管理、目标任务、重点工作、长效督察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划。
兰州市文化馆馆长杜义军告诉记者:“该项目从筹备到实施,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从完善管理机制、拓展艺术团队门类、提高活动场地使用率、加大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和加强专业辅导的师资力量等多个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期间,我们经过摸底调研,评定出了金牌、银牌、铜牌、骨干和特别鼓励团队,并给予了不同等级的经费补贴和其他奖励;建立‘群众自发文艺团队建设机制’人才库,利用多种方式保留公共文化专业人才、志愿者及业余文化骨干队伍;积极组织文艺团队开展讲座、比赛等活动,有效提高了群文团队的编排、演出水平和艺术素养;积极参与各项群众文化活动,为和谐社会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做出积极贡献。目前,我市群众自发文艺团队已成为春节文化庙会、黄河风情文化周、农民艺术节、兰州合唱节、社区艺术节及各种群众文化活动的主力军。”
据悉,在此次国家第一批47个示范项目创建验收结果中,获得优秀等次的9个,获得良好等次的31个,获得合格等次的5个,需要整改的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