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7月19讯 7月19日,记者获悉,甘肃保监局联合省环境保护厅制定《甘肃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我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将按照政府引导、全面统筹、市场运作、突出预防、化解风险的原则开展,对重金属污染企业、涉铅企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六类企业实行强制投保。
下一步,我省将会把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清洁生产审核以及上市环保核查的必备条件,不向未参保企业发放环境保护专项扶持资金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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