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近日,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使用管理暨执法示范单位建设推进会在嘉峪关市召开。 榆中县公安局第三次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姚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厅长曹义鸿主持会议。嘉峪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静昌,嘉峪关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常守远出席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了执法办案场所规范设置工作,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场所管理使用作出安排部署。同时,对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座谈会精神,深化执法示范单位建设,推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提出要求。会议表彰了榆中县公安局等三个全国执法示范单位、榆中县公安局等16个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设置工作先进集体。命名嘉峪关市公安局、榆中县公安局等18个市级,县(市、区)公安(分)局、榆中县公安局法制室等72个基层所队为新一轮“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榆中县公安局局长张克强以“充分发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执法办案场所规范使用”为题,介绍了榆中警方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