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在5月28日举行的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向大会提交了《关于甘肃省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并相应调整省级财政预算的审查报告(书面)》。今年我省发行的9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其中省级预算中以及安排37亿元用于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和重点项目。
据悉,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近日审查了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甘肃省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并相应调整省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及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结果认为,今年我省发行的9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相应调整省级财政预算,符合预算法的规定。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债券安排使用方案为,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省级预算中已经安排37亿元用于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和重点项目,安排38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本次调整预算安排铁路建设项目资本金17亿元。预算调整草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
为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管理使用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尽快衔接发行计划,做好发行工作。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规范有效使用。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xbnews.c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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