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回到法治的精神上来,社会共识才可能产生,官民谅解才可能实现。
2010年10月,宜黄官员李昌金以“慧昌”的笔名,以《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投书媒体,其中提出“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人人都是强拆的受益者”等观点,一度掀起舆论的惊涛骇浪。如今两年多过去了,在剑拔弩张的嘴仗平息之后,媒体记者找到了李昌金,回过头再重新探讨与思考文章的说法,以及交流他对于当下中国农村现状的各种看法。
在专访中,李昌金拒绝接受“宜黄官员”这个身份标签,却又表示“我很愿意代表宜黄官员发声,甚至代表所有基层干部发声。”他认为媒体过度放大了“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这句话,却又不无自得于湖北省一位市领导的说法,“我敢说国家大多数的重大工程,都是强拆做成的。”他自诩为忧国忧民的人,但在批评公众总是站在被拆迁者一方时却表示,“那是因为人人都想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借此获得一点可怜的道德优越感”,并断言是“仇官心理作祟”。他在表示“包括强拆在内的强制性措施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时,似乎也全然忘了中央一再反对强拆,而宜黄强拆亦未经法院授权。
事实上,这位自称生活在江西小县的“孤独的思想者”,终究没有回答的一个问题是,面对2010年“9·10”强拆导致的宜黄钟家一家数口烧死烧伤恶性事件,他如何为“人人都是强拆的受益者”这句话自圆其说?而当他在坚称“基层干部并非都是他们想象那种只会鱼肉百姓、无所作为的酒囊饭袋,他们当中,不乏一批有思想、能作为,忧国忧民、铁肩担道义的仁人志士”之时,让人不禁想起他在向媒体投书时,对时任宜黄县领导的大加表扬。然而,那场惨烈的自焚事件真的就是这些仁人志士所为?他们在事后所导演的上演抢夺尸体、对钟氏姐妹围追阻截一幕幕,真是有思想、能作为的表现?
李昌金呈现给我们的,是如此混乱的逻辑,无法自圆的辩白。应当看到,宜黄事件以来,人们对于“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这句话的口诛笔诛,不仅基于更多被强拆者付出的血与生命的代价,更因为人们没有办法去直面这样一个可以无视法律、为了发展不惜一切的“新中国”。但是另一方面,人们却又不得不承认,“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所意味的非法强拆,视人命如草芥的做法,在一些地方未必不是一种现实存在。由此而言,李昌金也许真是那个“戳穿皇帝新装的孩子”,不过这个“孩子”更多的只是向公众指出了,一些地方在“以民为本”“公共利益”旗号之下真实的扭曲与疯狂。
李昌金表示,“官民之间应当达成某种程度的谅解。”但真正的问题在于,如果作为强势一方的地方官员总是无视作为弱势一方的“民”的利益甚至生命,如果巨大的铲车总是不由分说地开向公民的房屋,那么谅解如何达成?而如果我们对于公民权利及公权力行使仍缺乏一种基本的认知或界定,仍然坚持“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那么一个新的社会共识又如何能够达成?
李昌金式的逻辑及其“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观点,或许可以成为一个时代的背书,却终究无法指出一个关于社会压力或社会情绪的释放与出口。显然,我们只有回到法治的精神上来,社会共识才可能产生,官民谅解才可能实现。
□杨耕身(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