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3月27日,临洮县龙门镇新永村上阳洼社赵某某到龙门派出所报案称:其发现自家的水窖中被他人投毒。接到报警后,龙门派出所将案情迅速汇报到县局领导,临洮公安局局栗永丰高度重视,指派刑侦三中队、技术室民警赶往现场,经刑事侦察技民警现场勘查和刑侦三中队、龙门派出所通过大量走访调查,3月29日,临洮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临洮县龙门镇的赵某某(男,汉族,18岁,临洮县龙门镇人),并将赵某某成功在其田地里栽培党参劳作时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对3月25日下午,乘赵生连家无人之际,将事先买好的4瓶甲基异柳磷投入赵生连家的水窖中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交待了近期4次盗窃同村村民赵某某及他人商店内现金3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已被临洮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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