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26日讯 据鑫报报道: 昨日,记者从市医改办获悉,今年,兰州市将着力做好“两个提高、两个降低”,以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
“两个提高”包括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降低个人支付比例。2013年,将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6.8%以上,人均筹资标提高到350元,实际补偿比提高到60%以上,重大疾病实际补偿比提高到70%以上,防止参合农民因病致贫。提高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比重,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作用。加强各级综合医院中医药能力建设,开展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全面实施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降低各级中医院和县级医院的中医药诊疗个人自费比例、提高报销比例。
“两个降低”则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降低药品价格。2013年,将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到所有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上,要求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25%-30%,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要达到40%-50%,基本药物全部通过省级采购平台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实行零差率销售。
同时,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降低群众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把控制医疗费用纳入对各级公立医院的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院补助挂钩,在各级医院严格实行“四排队”、“八排队”制度,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实行单病种限价等支付方式改革,防止乱检查、大处方等不规范诊疗行为推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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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