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到2015年培养30名专家型环境执法人才
鑫报讯 为充分发挥环境执法保障与服务作用,省环境保护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我省将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模式,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在污染源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实施网格化管理试点,将单元格内所有监管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岗位、人员。
同时,我省还将加大环境执法业务培训力度。采取视频教学、竞赛比武、岗位练兵等形式,培养环境执法能手。全面实施环境执法队伍“三五一”人才建设工程,即:到2015年,培养30名专家型人才,50名业务骨干,100名环境监察标兵,形成覆盖全省所有环境执法机构的业务骨干网络。
环境行政处罚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依照《意见》,我省将加大环境行政处罚力度。各级环境执法机构在环境执法工作中,对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须全部立案查处;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确保环境行政处罚严肃性;对不涉及本部门管辖的违法案件,及时移交移送相关部门;将环境行政处罚信息纳入银行征信和工商管理部门信用等级评定系统,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并严格执行后督察和挂牌督办制度。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对重大环境违法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建立工作台帐,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我省还将通过开展环境监察稽查,规范现场环境监察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现场执法程序和制度,切实提高现场执法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绩效评估体系,分析解决环境执法管理中存在的难点,引导环境监察机构和人员提高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增强执法效能。
环境问题突出企业约谈当地政府
《意见》明确,我省将建立环境执法联动长效机制。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共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借助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进行追踪曝光;强化环保部门内部的沟通配合,在进行上市环保核查、清洁生产强制审核、项目资金支持、环评审批等工作中,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同时,制定甘肃省环境保护约谈制度,明确约谈对象、范围和程序,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区域或企业,约谈当地政府或有关企业负责人,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并进行逾期追责。
此外,各相邻市(州)环境执法机构协商建立环境执法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辖区内特别是区域、流域边界污染源的名称、布局和排放现状等情况,联合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协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创新监管模式实行网格化管理
《意见》指出,我省须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模式,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在污染源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实施网格化管理试点,将单元格内所有监管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岗位、人员;推行分类监管模式,结合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等级评估结果,实施企业差别化分类监管;推行痕迹监管模式,建立监管信息数据库、环境监管动态和执法过程信息档案,有针对性的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防范监管执法责任风险。
并推行环境执法“模板化”,对执法依据、程序、内容、行为等做统一规定,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环境监察指南和现场监督检查办法,规范统一全省执法行为;推行执法业务“流程化”,对横向任务分配和纵向任务办理的各个节点进行明确,形成规范的、优化的执法工作流程,实现目标流程控制、任务流程分配、责任流程分解、部门流程衔接;提升环境执法“智能化”水平,实施环境移动执法项目,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优先自动监控数据应用,严格落实第三方运营考核机制,引入行政处罚辅助决策系统,提高环境执法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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