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学校饮用水须自备
鑫报讯 近日,甘肃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和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监督监测长效工作机制。要在原来开展试点的5个市县基础上,补充张掖市、庆阳市和平凉市为试点市,每个新增试点市选取10所有代表性的中小学校作为试点,选取试点学校要兼顾学校类别、乡镇分布,其中50%的学校饮用水应为自备水。
《通知》强调,新增试点市(县)尽快熟悉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要求,组织学校卫生监督监测人员掌握监督监测工作方法,迅速展开试点前期调查,摸清本辖区学校卫生基本信息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状况;各试点市、县要进一步推进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全面做好中小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饮用水等卫生监督工作,监督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微小气候、噪声、生活饮用水、学生宿舍等,监测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学校卫生监督监测信息实行网上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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