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今年专项整治物业服务质量

时间:2013-01-11 07:27来源:鑫报 作者: 张小燕 点击: 载入中...
◇记者 张小燕

  

  鑫报讯 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标准,小区供热温度不达标等物业服务质量顽疾,将在今年得到集中整治。昨日,兰州市召开物业服务活动年动员大会,十大专项整治活动将加强对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管,切实提高物业行业的服务质量。 

  三年新增物业 服务企业百余家

  据了解,截止到目前,兰州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564家,其中:一级物业企业5家;二级物业企业27家,三级物业企业527家,物业托管面积达到6420万平方米,从业人员达28060余人。近三年来全市新增的物业服务企业达100多家,目前物业管理的覆盖面已占全市物业总量的59%以上,物业管理的类型已由过去较为单一的住宅物业,逐步向其他类型的物业延伸。但当前兰州市物业行业中,由开发商或原产权单位组建和派生的物业企业占到70%以上,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较少,多数企业未能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运作,受制于开发商或原产权单位。很多物业企业合同观念淡薄,签订的合同内容简单,缺乏一些基本的信息和条款,对于甲乙双方的责任约定不够明确,一些派生物业企业甚至根本没有签订合同,一旦产生纠纷会存在很大隐患。

  准入门槛太低 服务水平成投诉热点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目前兰州市物业管理市场不规范,企业准入门槛太低,服务水平更是参差不齐,物业企业收费项目与标准不公开、费用收支

  不透明、服务质量不到位等现象普遍。同时,由于物业管理综合监管不到位,造成部分单位管理缺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监管缺失等现象严重,导致物业管理的违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监管。“虽然2003年国务院就出台了《物业管理条例》,兰州市也有相应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但随着群众需求的不断增加,物业管理范围不断拓展,现有的法规制度已明显滞后,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市房管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而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兰州市的房屋维修资金归集面过窄,房屋出现问题时难以筹措资金,无法保证及时快速维修,由此引发业主不满。据了解,目前兰州市绝大多数老旧小区没有建立维修资金,目前归集到的维修资金只占应收的10%。

  因物业行业中存在问题引发的群众投诉比较多,社会反响也很大,主要表现在收费不公开、服务不到位、环境脏乱差等方面,凡此种种,已严重影响着业主的利益和行业的整体发展。

  健全物业自治组织 多措并举 强管理

  在整治物业行业“顽疾”的基础上,兰州市将着力健全物业自治组织,积极推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织建设,通过制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和运行实施细则,依法规范街道社区的指导监督职能,并将建立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的考核制度,从而有效发挥业主委员会协调和监督物业管理的职能,在全市推行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三位一体”服务协调机制。与此同时,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小区、优质服务大厦评选活动,培育一批品牌物业服务项目,培养一批优秀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和服务明星。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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