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开展期间必须进行环评公示,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公示为第一次环评公示,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兰州东岗骨科医院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008号10-11号楼(地理坐标为:北纬36°02'20.54",东经103°54'01.84")。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6276.24m2,项目规划总床位202个,拟设置手术室,普通外科、检验科、康复科、骨科(创伤专业、脊柱专业、手外科、足踝关节专业)、放射科等科室。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州东岗骨科医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008号10-11号楼联系人:陈琳
联系电话:13609365666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076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北辛庄路北软双新科创园B座205室
联系人:任工联系电话:010-62830220
4、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收委托,现场踏勘,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编制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
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分析等。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主要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起到减轻或消除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公众宜从项目建设可能导致的环境、生态、社会、经济影响角度,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便于将公众合理的建议与意见反馈于项目建设过程中。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兰州东岗骨科医院
2017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