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下发《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设公众诉求信息管理平台,改进信访工作方式。以信息化推进信访模式嬗变,这一理念性突破引起广泛关注。
作为一项权利救济机制,信访在化解矛盾冲突和民怨诉求的同时,也遭遇越来越明显的信任危机。一方面,由于缺乏与司法机制的有效沟通衔接,少数干部在处理信访时习惯通过批示、打招呼推动“案结事了”,导致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伤及司法的终局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大量利益诉求涌入信访渠道,客观上使信访案件的处理带有偶然性,部分群众转道寻求网络的眼球效应,产生“信访不如上网”的社会心态。
面对日益凸显的矛盾多发期,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构建的信访制度亟待改革。如何迈向法治化轨道,实现与司法机制的互补,将民众诉求和利益表达导入常规的法内处理途径,正在成为社会共识。而信息管理平台的创建与使用,恰是信访制度改革的突破口。
目前,我国有9亿手机用户、5亿网民、3亿微博用户,网络正在成为人们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建设公民诉愿信息管理平台,能将现实中涌向党政机关的上访人群,依法导入便捷的网络舆情处理机制中,有效化解信访人力不足、反馈迟缓等弊端,降低上访对社会秩序的冲击风险。
更重要的是,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必然伴随着体制和处理机制的改革。要用好网络渠道,真正取信于民,就必须科学整合信访的力量格局,建立起快速、灵敏、及时的反馈和协同处理机制;要化解信访部门的案件积压困境,避免处理纠纷的国家资源重复性损耗,就必须建立信访与司法间的协调机制,实现上访者利益诉求的分流处理;要避免信访案件出现选择性结案,防止领导干部的个别化干预,就必须健全和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以配套的程序机制确保信访诉求处理的普遍性正义。
由此,迈开信息化步伐的信访,只有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运作,才能为公民打造简便、经济、顺畅的权利救济通道,才能为公权力提供温和、理性、科学的制度更新机制,从而发挥信访稳定和促进民主与法治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