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中市民黄先生儿子中考分数为600.4分,而该市扬中高级中学在统招录取时分数是按照整数计算,这样黄先生儿子分数被算作600分。同时另外3名中考分别为599.6分、599.6分和599.9分的学生成绩也被算作600分。最终黄先生儿子因语数外成绩排名靠后而被淘汰。(7月2日《扬子晚报》)
对于“四舍五入”法,我们在一些日常的数据统计中经常能遇到,但也会经常会造成误差,而中考录取分数按整数计算,则让人觉得疑问重重。据了解,这种“四舍五入”的做法,在扬中市中考录取中成了多年的老规矩,而这种老规矩根本体现不了录取的公平原则。
按照“四舍五入”法,黄先生的儿子因0.1分之差而多交了三万元的择校费。对这一现象的解释,扬中市招办顾主任声称:无法更改,录取一定要保证公开公证,并表示没有绝对的公平,三万元也不算什么。对扬中市招办的做法以及回应,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在推卸责任的说法,没有绝对公平的事情就不需要公平吗?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需要理清:其一,既然录取分数按整数计算,那么阅卷评分标准就应该做出更改,避免出现小数点以后的分数才公平。其二,录取原则一直坚持从高到低分,这个分数应该是以学生的实际得分为标准,而不是四舍五入后的分数。其三,对于相同分数线上的9个人,要么全部录取,要么全部不录取,这才更为公正,这种情况是可以事先预想到的,应该有录取名额的预留方案;否则,对同一分数线的同学再以语数外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就是另立录取规则,其是否合理还有待进一步讨论。
“四舍五入”的做法用于招生录取,有违录取的公平原则,也不符合以分数定招生的规定,既然传统的原则是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经此折腾造成高分落榜,低分反而被录取,出台此政策的招办必须付责任。事实上,招办的政策规定有过错,有错就得改,并且出台相应措施弥补,而不是一句改不了,更不是一句轻描淡写的三万元不算什么来敷衍而过。
“四舍五入”的记分方法,是这件事情的起因,而分数上相同的考生再以语数外的成绩来排名,很显然不公平,况且很多考生可能事先是并不知情的规定。不改变这种做法,日后必有类似的现象出现,而扬中市招办应该为此事做出政策调整,还更多的考生一个公平的录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