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美军M1A2坦克使用的120毫米M829E3次口径贫铀弹。
据俄罗斯《外国军事评论》2011年10月刊电子版报道,近年来以色列已成为世界武器和军事装备出口大国,仅次于美国和俄罗斯,位居世界第三。但是,以武器出口受到的限制较多,特别是在美国的压力下,对中国的出口前景不容乐观。
俄媒称,近年来以色列军事产品外销规模已经达到年均30多亿美元的水平,而且还在持续增加。根据以色列国防部的数据,2001至2010年以武器出口总额分别为25.8、40.1、30、30、45.5、48.7、56、63、67.5、74亿美元。在签署的合同金额方面,2006年跃居世界第6位,排名在美国、俄罗斯、法国、英国和德国之后。自2008年起,仅次于美俄,排名世界第3。
以色列国防军曾经是本国军工企业的主要客户,占其销售总额的80-90%。但是近年来,以军预算支出大幅削减,国防采购订单锐减。目前以国防企业70-80%的产品都用于出口,只有一些独一无二的武器和军事装备才供以军单独使用。以积极进军世界武器市场,不仅能通过出口收入维持国防工业的生存,同时还能补充国防预算资金。如果对外军售大幅减少,可能会对以军,甚至是以国家安全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但是,与其他武器出口大国不同,以色列在对外军售方面存在一系列限制。比如,由于对美国的军事技术和军事政治依赖度较高,致使以国防工业向世界市场推销先进武器的能力相对有限,特别是战斗机、防空系统、直升机、水面舰艇、装甲设备等。为开拓外销市场,以国防工业把研发和出口重点集中在了更有前景的高科技武器和军事装备上。目前在国际武器市场上最具竞争力的以色列产品主要有作战飞机、直升机使用的光学和无线电电子设备以及各类模拟训练器,通信、情报和指挥系统,雷达,包括空空、空面、地空导弹和反坦克导弹在内的各种导弹,无人机,卫星和航天装备,火炮,轻武器,包括高科技航空杀伤兵器在内的个别类型的弹药,各类装甲战斗车辆和人员防护设备,以及西方和俄罗斯武器装备现代化升级所需的部件。
俄媒称,以色列武器出口也有一定的优势,除了产品多、性能先进、合作形式灵活多样之外,进口国还能间接获得美国的先进技术,提高本国军工技术水平。而且,以方愿意在美方不反对的情况下转让个别技术,提高竞争力,特别是对那些希望通过引进先进武器发展本国军事工业的国家,如印度、巴西、韩国、中国等。目前以武器和军事装备的主要出口市场是北美、亚太、东欧、西欧、拉美和非洲,其中美国、德国、印度和中国是较为重要的合作伙伴。
美国是以色列最为重要的军事技术合作伙伴,约占以武器进口的85-90%和出口的40%。近年来以向美陆军供应的产品有120毫米“卡多姆”迫击炮、“布拉德利”步战车车载计算机、轻武器、排雷设备、战术电台。向美空军供应的装备包括“幼狮”战斗轰炸机(以教练机的形式),“猎人”、“赫耳墨斯”和“航空星”无人机,AGM-142空面导弹部件,ADM-141雷达干扰设备,F-15E战术歼击机机身结构组件,F-16和F-15飞机发动机配件,T-45教练机机载无线电电子设备配件,各种航空侦察吊舱,V-22飞机导航设备,各种航空武器引导系统,搜救系统,航空装备使用系统,F/A-18、F-15、F-4和A-4飞机副油箱。2003年以色列还成为美国F-35第5代歼击机研制项目的特别伙伴。尽管美以是战略盟国,但是两国在内部和外部武器市场上也时常发生利益冲突,无论是在经济,还是政治层面。美对以武器出口实施严格的监督,禁止以方不经美方同意擅自向第三国出口关系到美国技术或美国国家安全利益的武器。也正是在美方强大压力下,以方才被迫同意限制对中国、印度、俄罗斯和巴基斯坦四国的武器和军事装备出口。最初美方曾要求以方停止向27个国家出口武器,后来经过讨价还价,以方同意在向中、印、俄、巴4国签署军事技术合同之前先同美方协商。
在西欧国家中,德国是以色列最大的武器和军事装备贸易伙伴,近年来采购的产品包括EHUD航空模拟训练器(演练空战和对地面目标的导弹攻击)、CH053直升机使用的SPS-65雷达和红外辐射预警系统、“旋风”歼击机电子战设备、航空侦察吊舱、米格-29歼击机机载无线电电子设备等。德以联合研制的“长钉”反坦克导弹不久前开始装备德国陆军,配备在“美洲豹”步兵战车上。以方还在为德国空军“旋风”和“台风”歼击机生产瞄准导航吊舱,不久前还转让了一架“苍鹭”无人机。以色列希望今后进一步扩大西欧武器市场,积极扩大与法国、英国等其他西欧伙伴的合作,使西欧市场在以武器出口中的比重由五分之一增至三分之一。
俄媒称,印度是以色列的另外一个重要军售伙伴。印以两国1992年建交。在美国迫使以色列冻结对中国的大批武器装备供应之后,印度取代中国成为以色列在亚太地区的最大伙伴。除了武器装备直接供应之外,印以还进行一系列联合研发项目,研制前景武器和军事装备。在目前以方签署的新订单方面,印度市场的比重约占25%,成为以武器第二大进口国。以印2004年签署3架俄制伊尔-76/A-50预警机供应合同,总价值11亿美元,以方负责在俄方提供的飞机平台上安装“费尔康”预警系统,供印度空军使用。以向印供应的武器装备品种较多,而且还提供改装升级服务。在导弹武器方面包括60枚AGM-142空地导弹和“德比”空空导弹,大约300枚“巴拉克-1”近程舰载防空导弹,18套Spyder防空导弹系统(140多枚“德比”空面导弹和“怪蛇”地空导弹);在雷达系统方面,包括28套EL/M-2032机载航空雷达(改装“美洲虎”和“海鹞”飞机),28套EL/M-2032机载航空雷达(改装“道尼尔-228”海上巡逻机),25套EL/M-2052机载航空雷达(供“敏捷”新型教练战斗机使用),56套EL/M-2129和230套EL/M-2140陆基侦察雷达,14套“巴拉克-1”舰载防空导弹系统使用的EL/M-2221 和EL/M-2248火控雷达,15A型驱逐舰使用的EL/M-2238空中目标搜索雷达,新型直升机机载无线电电子设备,2套EL/M-2080远程防空雷达,3套A-50EI预警机使用的EL/M-2075“费尔康”航空雷达;在无人机方面,供应了大约350架“哈比”反辐射无人攻击机,“苍鹭-2”和“搜索者-2”无人侦察机;在印军航空装备改装方面,更换了10架“海鹞”攻击机使用的机载无线电电子设备,改进了25架米-24火力支援直升机,把波音737客机改装为军事运输机;在装甲坦克设备方面,供应多型火炮系统,以及120毫米、155毫米、160毫米口径的各类制导和非制导炮弹。改装500辆BMP-2步兵战车(配备以制夜视仪),把400多门130毫米M-46牵引炮升级为155毫米口径的火炮;另外以还向印军特种部队出口了4500枝自动步枪、狙击步枪,协助印度海军许可生产了4艘“超级德沃拉”导弹艇。
俄媒称,中国是以色列另外一个重要军事技术合作伙伴。中以合作的主要特点是相关信息较为隐秘。以方声称,平均每年对华供应的军事物资和技术价值保持在1000万美元的水平上。但是独立研究组织的估算结果是,以对华军售总额估计接近2亿美元。一项最高评估认为,从1979年到2002年,以对华军售额年均3000万美元。中以军事技术合作中蒙受的最大损失是由美国造成的,2000年以方在美方压力下被迫取消对华出售“费尔康”预警机的合同。
目前中国在自主研发军事装备时广泛使用以色列军事技术,其中最重要的项目是歼-10新型歼击机。以方提供了“幼狮”飞机基础方案,少量供应样品飞机,可能还转让了一些机载系统生产技术,包括以色列航空工业公司生产的惯性导航系统,艾利斯拉电子系统公司生产的无线电电子战设备,以及MBT控制系统、ARC-740无线电通信台、EL/M-2035和EL/M-2032机载雷达等。以色列还是中国短程空空导弹及其生产技术较为重要的进口来源。中国从以色列引进了“怪蛇-3”空空导弹,并以此为基础自主研发了“霹雳-8”导弹,配备歼-8II歼击机使用。上世纪90年代末,以方还向中国供应了更为先进的“怪蛇-4”空空导弹,可能还转让了相关生产技术,而这种导弹是专门为对抗俄罗斯制造的第4代歼击机而研制是。中以在无人机生产领域的合作相当成功,中国W-30、W-50战术无人侦察机的原型就是以色列的“搜索者”,而且在研发过程中广泛使用了以方技术。2000年中国引进了一定数量(估计约为200架)的“哈比”反辐射无人攻击机。另有消息称,中以还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合研制以制“黛利拉”巡航导弹的反辐射型产品,代号STAR-1。中以在陆军武器装备研制领域的合作同样较为顺利,主要在对中国陆军较为重要的两大方向展开:一是以方对华转让次口径贫铀穿甲坦克弹生产技术。目前中方已为国产125毫米和105毫米口径的坦克炮生产了类似弹药;二是中方使用以方技术研制国产92B式“红箭-9”反坦克导弹。美国专家声称,中国“红箭-9”反坦克导弹系统的基础正是以色列TAAS单兵反坦克系统。
俄媒称,从总体上看,以色列与中国今后的军事技术合作前景并不乐观,甚至有点悲观。因为目前亚太地区政治局势较为复杂,台海问题较为敏感,美国对华政策较为强硬,全力制华,不允许地区军事战略局势发生任何对华有利的变化。今后在以对华军售方面,来自美国的压力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俄媒称,以色列在亚太地区的其他军售伙伴还有韩国、新加坡、斯里兰卡、印尼等国。韩国主要进口边防观察和监视设备,轻武器,无人侦察机,无人攻击机,俄制直升机机载无线电电子设备,以及歼击机和直升机使用的无线电电子干扰设备。新加坡主要采购“怪蛇-4”空空导弹、“巴拉克-1”防空导弹、“赫耳墨斯-450”和“搜索者”无人侦察机、机载预警雷达、“长钉”反坦克导弹,以及F-16C/D战机升级所需设备。另外,以色列还在积极发展与拉美国家的军事技术联系,包括巴西、智利、墨西哥、哥伦比亚、委内瑞拉、秘鲁、厄瓜多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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