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瓜州县淡水河谷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煤基联产综合利用项目位于瓜州县柳沟煤化工产业园煤化工区,占地面积531575m2,总投资1829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529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备煤单元、炭化单元、兰炭处理单元和煤气净化单元;辅助工程—办公楼、食堂、浴室及职工宿舍、循环冷却系统、维修间等;公用工程—供排水系统、供汽系统、变电所等;贮运工程—包括原煤库、兰炭库和储罐系统;环保工程—原料贮运、原煤筛分除尘系统、筛贮焦除尘系统、尾气净化塔及污水处理站等。干馏采用内热式低温干馏直立炉,熄焦为湿法熄焦工艺,设计生产规模为120万t/a兰炭生产线。年产兰炭120万吨、煤焦油17.2万吨、煤气29066.83万m3、硫胺2788吨和硫磺2000吨。本项目实行四班三运转,装置定员188人。年操作时间为333天,8000小时。主要生产岗位四班三运转;辅助及管理岗位白班。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的污染: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炭化炉及配套设备安装与环保设施改造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排放的CO、NOx等。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原煤筛分、转运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兰炭烘干过程中产生的SO2、颗粒物和NOx;兰炭筛分转运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装煤过程中排放的颗粒物、SO2和BaP;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苯和非甲烷总烃(NMHC);冷鼓、库区焦油各类贮槽产生的BaP、氰化氢、酚类、非甲烷总烃、H2S和NH3;炉顶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BaP、硫化氢、氨和苯可溶物;罐区无组织排放的氨、苯、酚、BaP和非甲烷总烃等。
2、对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分两部分,一部分为砂浆配制过程中产生的浆液溢流物,这部分废水含固态物较多,随着水分的自然蒸发,排放不久即凝结成为固状物;另一部分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运营期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机械化氨水澄清槽排放的剩余氨水,水封槽产生的水封废水,煤气冷却循环水系统和锅炉排放的清净下水,日常办公产生的化验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物有pH、COD、BOD5、NH3-N、SS、LAS、动植物油、硫化物、氰化物、石油类、挥发酚和氨氮等。
3、对声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物料运输车辆以及施工人员活动。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对滚筒筛、鼓风机和除尘器风机等机械动力设备。
4、固体废物的影响
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碎砖块、灰浆、钢筋等建筑材料以及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煤粉、焦油渣、酸焦油、脱硫残夜、污泥、废活性炭、焦粉和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治理
施工期采取对施工场地不定时洒水、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等进行遮盖等措施来减少施工扬尘。
运营期,原煤、兰炭筛分转运以及沸腾干燥器产生的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装煤过程逸散的SO2、颗粒物和BaP采用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除尘器进行处理,兰炭烘干炉和燃气锅炉燃用净化煤气,脱硫再生塔尾气采用洗净塔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硫化氢、氨、臭气、苯和非甲烷总烃采用化学洗涤+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进行处理。食堂产生的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各污染物可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废水治理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较少,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根据各装置排水水质,分别经各自系统收集后,压力输送至污水处理站。污水经气浮+ME-Fenton+IBR+水解+MBR+异相催化+过滤+消毒等设施处理合格后回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油泥、浮渣以及剩余活性污泥经重力浓缩、离心/压滤脱水后外运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30m3/h。
3.噪声污染及其防治
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降低人为噪声并建立临时声障。
运营期对噪声污染的防治,主要从产噪设备的选取、布置、基础减振等方面进行。
4.固体废物治理
施工期间产生的碎砖块、灰浆、钢筋等固体废物由施工队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送当地指定垃圾堆场。
运营期,焦油渣、酸焦油、污泥、废活性炭和脱硫废液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作为原料掺入原煤作为原料综合利用。煤粉和焦粉分类收集后分别原煤库和兰炭库暂存,定期作为副产品出售;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瓜州县淡水河谷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煤基联产综合利用项目符合瓜州县柳沟煤化工产业园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以及甘肃省煤化工产业发展及布局规划的要求,满足准入条件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选址可行,规模合理。项目建设遵循清洁生产的理念,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工艺环境友好。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在切实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管理措施和环保措施的前提条件下,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符合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对周围的水、气、声环境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后,可以将环境风险的发生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评价的公众参与主要采取座谈会和免费发放问卷调查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此外还采用在易受影响的附近区域和村庄公开栏张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及网上公示等方式。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瓜州县淡水河谷能源有限公司和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查阅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
七、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瓜州县淡水河谷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总
联系电话:18299902999
评价单位: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5809312780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