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实施意见》印发
2020年新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全面实施
原标题:明年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全面实施
大西北网讯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关于建立健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印发。《实施意见》明确了自治区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三阶段工作目标。
根据工作目标,到2020年,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标准全面实施,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并能覆盖全部户籍人口、逐步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引导公共服务资源向广大农村、偏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的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到2025年,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手段得到普及应用,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自治区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五方面重点任务,分别是: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从制定新疆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标准、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地方标准规范、推动基层服务机构标准化管理等3方面提出要求;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方面,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要求,提出新疆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要求;积极明晰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包括明确新疆支出责任和承担方式、结合实际需求研究制定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地方基础标准、明确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兜底职能3方面内容;创新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机制,从促进标准信息公开共享、开展标准实施监测预警、推动标准水平动态有序调整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加强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相关保障、落实进度安排、强化责任担当4方面措施。(石鑫)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