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2018年,自治区落实医疗保障精准扶贫措施,农村贫困人口15种大病集中救治和慢性病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今年,自治区将严格落实医疗救助资助个人参保缴费政策,对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定额资助,在地州范围内统一定额资助标准;重点关注尚未脱贫或因病返贫群众医疗保障问题,让贫困人口能看得起常见病、多发病,得了大病有保障,坚决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为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今年,自治区将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新增30元中的一半(15元)用于大病保险,降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加大大病保险倾斜力度,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降低起付线50%、贫困人口各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真正实现大病保险保大病。医疗救助对象中的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南疆四地州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8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特殊困难的进一步加大倾斜力度。
今年,自治区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待遇政策,公平普惠地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到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75%、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80%左右。同时,还将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建立自治区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加快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频率,在品种上实现有进有退,既满足参保群众和临床治疗对提高保障水平的需求,也考虑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
(责任编辑:龚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