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发布
去年发放公积金个贷194.76亿元 90-144平方米房源成职工购房主流
5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新疆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详细披露了年度账本并晒出家底。《报告》显示,2016年,全区公积金缴存314.56亿元,同比增长15.30%;发放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194.76亿元,同比增长6.22%。
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此次公布的为全区14个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两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的汇总数据。
《报告》显示,2016年,全区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9296家。其中当年新开户单位1585家,新开户职工10.16万人。截至2016年底,全区住房公积金存款额195.35亿元。
《报告》同时分析了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构成情况,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9.56%,国有企业占22.47%,城镇集体企业占6.93%,外商投资企业占0.4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4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7%,其他占0.76%。按职工性质,低收入群体占11.75%,中等收入群体占84.37%,高收入群体占3.88%。
《报告》披露,2016年,全区共发放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194.76亿元,同比增长6.22%。截至2016年年底,累计发放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1146.70亿元,同比增长10.69%。
《报告》显示,2016年,全区支持职工购建房38194.0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7.73%,比上年同期增加1.2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199591.18万元。
其中,从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看,90(含)平方米以下占19.79%,90-144(含)平方米占73.40%,144平方米以上占6.81%;新房占80.53%,二手房占19.47%;从职工贷款笔数看,单职工申请贷款占38.05%,双职工申请贷款占61.94%,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0.01%。从贷款职工性质看,低收入群体占13.35%,中等收入群体占84.07%,高收入群体占2.58%。
此外,2016年,全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为230.23亿元,同比增长6.37%,占当年缴存额的73.19%,比上年同期减少6.15个百分点。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7.13%,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2.87%。截至2016年年底,提取总额1166.93亿元,同比增长24.58%。
《报告》称,截至2016年底,全区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4个,试点项目32个,贷款额度49.74亿元,建筑面积共573.20万平方米,可解决52687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