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0家企业被评为“消费维权诚信单位”
今年的3月15日是第35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当日,自治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在乌鲁木齐举行。
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各成员单位及部分企业、消费者参加大会。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自治区消费维权工作成员单位联合举办现场咨询会,开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宣传活动,为消费者维权答疑解惑。
2016年,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全疆开展了寻找“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最终8人因在消费维权工作中作出的积极贡献,获得“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荣誉称号,大会对他们进行了表彰;去年,自治区消协开展了争创“消费维权诚信单位”活动,经过企业自愿申报、逐级审核、广泛征询意见和终审评定等严格的程序,最终确定了200家企业为“消费维权诚信单位”,大会也对这些企业进行了表彰。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买买提江·阿不拉介绍,2016年,全区各级消费维权工作成员单位协同合作,紧贴消费者申诉举报的热点问题,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工作成效。去年,仅12315平台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5.0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28万元,有效维护了各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