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路施工半数普工将选用农民工 吸纳就业
吸纳当地就业带动沿线发展 我区公路施工半数普工将选用农民工
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获悉: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农民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对外公布。《办法》规定,今年,我区在公路项目施工中必须选用不低于普工总数50%的项目沿线或附近的农民工。
“随着我区取消农村义务工,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的机会增多,交通运输厅这一措施将促进公路沿线农民工就近就业,减少农民工外出打工费用,增加农民工收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工程管理处处长王廷武说。
王廷武介绍,公路施工项目吸收当地劳动力后,将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管理制度、投诉调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不断完善农民工管理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劳资矛盾纠纷及时妥善解决;不断改善农民工生活住宿、文娱条件,完善生活工作环境及配套设施,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不仅如此,各项目指挥机构还将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农民工主管部门,结合项目建设时间和用工需求,做好农民工的组织和培训,定期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知识、维权知识等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钢筋、模板安装、测量放线等技术工种的岗前技能培训。”王廷武说,“让农民工掌握一定的技能,将来外出务工时也会有更多选择。”
据悉,今年我区计划开工交通建设项目2933个、建设总里程约8.23万公里,总投资约7571亿元,力争完成投资2000亿元,将吸纳大批劳动力就业,在改善沿线地区交通状况的同时,带动沿线村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