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6.9亿元资金支持“短平快”项目
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在自治区经济下行、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自治区财政筹措6.9亿元支持“短平快”项目。这6.9亿元资金中,南疆四地州5.3亿元,其余地州市1.1亿元,妇联巾帼项目0.5亿元。
自治区财政厅提出,对建设周期长、投资额较大的项目,不再纳入“短平快”项目支持范围。对可以享受纺织服装产业支持政策的项目,通过中央和自治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对一些符合条件的纺织服装产业项目,还可以通过今年自治区设立的纺织服装产业引导基金予以支持。
将巾帼手工制品拓展纳入“短平快”范围,由自治区妇联单独提出项目和资金安排方案,与自治区经信委提出的“短平快”项目不得重复安排。“短平快”项目安排与脱贫攻坚和“访惠聚”活动相结合,对贫困县要加大支持力度。对已获得“短平快”项目资金支持,或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通过今年“短平快”项目资金重复支持。
2016年“短平快”项目资金重点支持民族手工业、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加工、新型建材、维吾尔医药、和田地毯、特色手工艺品、日用品加工、皮革皮毛、加工组装、商贸物流业等产业及小微企业创业园项目。
扶持资金采取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类,支持额度与实际新增就业人数、银行贷款挂钩。补助标准按资金安排总额度、安排就业人员或企业贷款利率等因素确定。
近年来,自治区通过实施“短平快”项目,在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完善产业结构、挖掘企业发展潜力、推动经济发展、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