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安装监控设备 乌鲁木齐集中整治“车托”
6月30日上午,记者跟随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快速路大队民警前往河滩路南向北喀什路立交桥路段,4块写有“禁止停车,电子抓拍,违反此标志罚款200元、记3分”的警示牌清晰可见,乌市交警部门决定下大力气对此路段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近日,有不少群众反映乌市卡子湾车管所附近高速公路旁拦车的“车托”很多,对此,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从一周前开始整治。快速路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罗军告诉记者:“喀什路立交桥南北两侧的车辆代办人员在高速公路上拦停车辆,对后车造成很大安全隐患,也影响市容市貌。”
据了解,车管所上班时间这些“车托”都会出现在高速公路上,最多时达到三四十人,此前交警部门也对此进行巡逻整治,而交警一离开,“车托”又会出现在高速路。一周以前,交警部门加大了巡逻力度,从早晨9时开始一直到车管所下班都有巡逻车不间断监管,经过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这种方法治标不治本,也浪费警力。”罗军说,为此,交警部门在喀什路立交桥南北两端立了4块警示牌,并安装了监控设备。
按照法律规定,行人严禁进入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车辆也禁止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停车。交警部门除了会对违法停车司机进行处罚,也会对违法进入的行人处以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