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国文明城市数量位居西北五省区第一
从2005年至今,中央文明委先后组织开展了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活动。我区先后有库尔勒市、克拉玛依市和石河子市3个城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数量位居西北五省区第一。
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形象魅力、发展活力的集中体现,也是一个城市的综合性最高荣誉。库尔勒市1996年提出创建目标,2009年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为西北五省区第一个全国文明城市;克拉玛依市1996年提出创建目标,2011年荣获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为西北五省区第一个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的地级市;石河子市1999年提出创建目标,2015年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为兵团第一个全国文明城市。
2015年,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市、哈密市、昌吉市、博乐市、若羌县等6市(县)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