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扶贫再贷款助力精准扶贫
截至5月末,疆内35个贫困县法人金融机构申请扶贫再贷款共计21.1亿元,发放涉农贷款42.87亿元。
2016年3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开办扶贫再贷款业务的通知》,提出专项设立扶贫再贷款用于贫困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扶贫信贷投放,支持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行长郭建伟介绍,新疆各级人民银行积极推动一批既符合金融运行规律又有新疆特色的金融扶贫工作模式落地实施,为扶贫再贷款的使用提供了有效的发放载体和使用环境。
特别针对南疆地区贫困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新疆人民银行系统推出金融精准扶贫的“民丰模式”。即:以“贫困户(联户干部)+贫困村(联村领导)+村委会(‘访惠聚’住村工作组)”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行业分类,通过“打包贷款”方式,统一申请贷款,联户联村干部、“访惠聚”工作组成员协助银行做好贷中管理、本息催收工作。依靠政府“有形手”的介入,解决了贫困户业务分散、信息不对称等市场“无形手”的短板,成功促成“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贷款在民丰县落地,为全疆推广扶贫小额信贷提供了操作性强、可复制、有效果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