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多措并举 将不断加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力度
五月份是全国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宣传月,我区掀起了新一轮打击非法集资的高潮。今年一季度,自治区公安机关共侦破非法吸受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人,目前挽回经济损失2600余万元。
“当前,自治区非法集资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并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和特点。”自治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处长梁喻闻说。
非法集资新旧领域风险叠加,互联网金融成为多发领域。一方面种养殖、房地产、商品流通、生产经营等传统领域案件依然多发,另一方面,打着互联网金融、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中介、股权投资、旅游、养老、民办院校、境外上市等旗号的新型案件增多。网络借贷成为非法集资案件的多发领域。
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网络化特征明显。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案件涉及地域广、人员多、危害大。当前,假借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微商、外汇理财、虚拟货币等名义的案件增多。
非法集资新型手法不断出现。非法集资与传销手段交织,网上宣传与网下推广相呼应,主犯、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涉案资金等“多头在外”的涉外案件情况突出。
针对上述新特点新趋势,自治区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加大了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力度。2014年自治区重点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2015年部署开展自治区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遏制风险隐患,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意见》(国发[2015]59号)制定了《自治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新处非发[2015]8号),下发至各地、州、市贯彻实施。目前,自治区14个地、州、市均已成立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坚持以防为主,大力加强宣教工作,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和维护地方经济金融稳定、社会稳定目标紧密地结合起来,认真开展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治考核评价工作。
这些措施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稳定。今年,自治区处非办5月正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并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制订我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管理办法。同时,针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组织专项排查清理活动。此外,6月-7月全疆将开展一次全面风险排查,以及时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消除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