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代表团各族代表积极为大会召开做准备
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新疆代表团的各族代表为大会召开做好了充分准备。
3日上午,新疆代表团在北京集中培训了各族代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慈善法草案的议案,以及议案、建议提交的有关要求进行再学习、再了解,为会议期间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做好充分准备。
据了解,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的议案。
“我国首部慈善法社会热切期盼,慈善法对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说,慈善法有利于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慈善活动,发展慈善事业。
“过去的一年,我们深感责任更大,‘十二五’收官、‘十三五’开局,需要更实的议案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吐鲁番市高昌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站站长热孜万古丽·加马力说,我们将认真履职,把人民的期盼愿望带到会上,落实到全年、“十三五”期间的各项安排部署中,使其在基层见到实效,让各族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全国人大代表、和田地区行署专员艾则孜·木沙这次带来了许多关于和田脱贫攻坚加快发展的议案建议,他说:“人大代表是人民赋予我光荣的使命,促进国家发展、新疆发展、和田发展更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必须更加认真履职、更加细致调研,用高质量能见到实效的议案建议回报人民对我的嘱托与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