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家工作人员就职须宪法宣誓明年起施行

时间:2015-12-02 08:57来源:亚心网 作者:于惠如 点击: 载入中...

  新疆国家工作人员就职须宪法宣誓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身着正装,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拳心朝前,朗声诵读誓词。今后,这样的程序将成为新疆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的“标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新疆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26条,对我区进行宪法宣誓的人员范围、仪式组织、宣誓誓词、基本程序等均进行了细化。


  据了解,国家公职人员在任职时向宪法宣誓,是世界上多数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制度。目前,我国浙江、内蒙古、湖北、福建、河南、山西等地已制定了办法,其他各省(区、市)的办法均计划在年内出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一致认为,制定这个办法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意识的有效途径,是确保宪法宣誓制度在自治区有效实施的现实要求,有利于国家工作人员更加自觉、有效地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有利于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指导全体公民依照宪法开展活动,意义重大、十分必要。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新疆2020年全面推行农村公路三级“路长制”
  • 新疆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 新疆2020年4010个5G基站全面开建 明年底所有地级市覆盖5G网络
  • 新疆借“外脑”提升项目谋划水平
  • 新疆春播进度快于去年同期
  • 新疆新能源装机容量突破3000万千瓦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