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今年1-9月,乌鲁木齐市共有38家物业服务企业被信用减分,目前管理部门已对这些企业信用减分情况进行了网上公示,并欢迎社会监督。
据了解,38家被信用减分的企业分别存在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业主投诉或主管部门检查后未按要求进行整改;通过停(限)水、电、暖、气等方式催缴有关费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交接、拒绝撤出物业服务项目等行为,依据《乌鲁木齐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经采集认定,对这些企业2015年1月-9月份的信用情况进行了信用减分。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