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10日,记者从自治区国税局了解到:从8月4日起,自治区国税局将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这意味着“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退出了我区国税系统的历史舞台。
据了解,自治区国税局以推行权力清单为基础,大力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对行政许可以外的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审查,对2014年向社会公开的13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清理后,3项行政许可予以保留;1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中,6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3项取消,其他权力事项“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中的子项“逾期申报退(免)税批准”下放至负责审批出口退(免)税的基层国税机关。
自治区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志新告诉记者,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自治区国税加快职能转变、提高税收管理法治化水平的又一实质性举措。近年来,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已成为简政放权的重要方向。随着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自治区国税局及时修订了相关表证单书和征管流程,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审批的相关流程将更为简化,办理时限也将进一步缩短。自治区国税局还将在此基础上,制定更加详尽的税收执法权力清单,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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