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截至今年5月,新疆已有11个统筹地区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其辖区参保城镇居民、农牧民发生大病时,支付范围内报销额度不封顶。
记者近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我区将全面推进、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让更多参保城镇居民、农牧民发生大病时,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且支付范围内报销上不封顶,年内将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提出,2015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2015年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有效减轻;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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